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相关政策,并致力于培养更多具备高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无人机驾驶员,民航维修学院于2023年启动“申请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资质项目”。2024年3月18日,学院正式获得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(AOPA)颁发的“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”合格证。
根据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》(CCAR-92部)第92.603条运营许可适用范围中规定,“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,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进行运营安全评估,获得局方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和相应运营规范后,方可按照本章实施运行。”为了保证训练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,获批训练机构合格证后,民航维修学院即启动申请“民用无人驾驶器运营合格证”工作。工作组由航空器适航教研室牵头负责,在经过对申请合格证所需条件进行细致分析后,即着手准备申请材料。2024年5月,工作组完成了所有申请材料的撰写,包括运行手册、风险评估报告、计划运行的性质和范围等文件的编写,并将申请材料通过UOM平台(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)提交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批。2024年6月4日,学院正式获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“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”。
学院获批“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”,代表着学院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运营的合法合规性。运营合格证的获批,将助推我院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项目的启动,为安全高质量培育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打好基础。
图、文:高军